云惠基金会入选2015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浙江省宏徳慈善基金会

2.浙江省癌症基金会

3.浙江万里学院教育基金会

4.浙江趋衡公益基金会

5.浙江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浙江仁泽公益基金会

7.浙江省壹加壹慈善公益基金会

8.浙江省阳光圆梦基金会

9.浙江安存巴九灵公益基金会

10.浙江存济医疗教育基金会

11.浙江省云惠公益基金会

12.浙江普行慈善公益基金会

13.浙江鼎龙慈善基金会

14.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

15.浙江省仙琚阳光天使基金会

16.浙江省毛源昌眼镜助学基金会

17.浙江海善公益基金会

18.浙江省周希俭公益基金会

19.浙江远达公益基金会

20.浙江凤林教育基金会

21.杭州市建兰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2.浙江安居公益基金会

23.浙江文德公益基金会

24.杭州诸商慈善基金会

25.杭州市下城区石桥社区发展基金会

26.杭州市富阳区场口中学千里马教育发展基金会

27.杭州市富阳区关瑞慈善基金会

28.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

29.杭州市西湖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30.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31.泰顺县泗溪镇爱心慈善基金会

32.泰顺县文礼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3.永嘉县厉育平慈善基金会

34.永嘉县龙头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35.永嘉县陈光中教育基金会

36.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37.德清县升华慈善基金会

38.嘉兴市圆通大悲慈善基金会

39.嘉兴市铭德教育基金会

40.嘉兴市南湖区中证教育基金会

41.平湖市南六企业慈善公益基金会

42.义乌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43.松阳县田园松阳名城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基金会

44.新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民政厅

  2016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于浙江省财政厅,可点击原文链接阅读政府发文:https://www.zjczt.gov.cn/pub/zjsczt/zwgk/gstg/201604/t20160405_355041.htm#rd?sukey=fa67fe3435f5c4be72a92696abc9bf241fe85b42bdcc63b6a22949c4c7f3198fe8f251639c986b379b7da763e75d0fc5 )